2018年入校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签订合同人员范围
2018年1月之后进入我单位的正式在编教职工(调入和新参加工作)。
1、调入人员。单位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合同期限自调入时间至2023年3月31日。
2、新录用人员。单位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合同期限自录用时间至2023年3月31日。同时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时间为录用时间(录用时间可参照开具的行政介绍信时间)。
二、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见《模板》
三、有关情况说明
1、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必须是在编工作人员(含派遣管理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这一点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
2、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自录用时间算起。
3、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待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单位留存一份,档案留存一份。
4、遗漏人员及时通知人事处。
5、聘用合同和登记表到办公楼201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