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能承担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并能指导所担任课程的实训教学。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
学科 |
岗位(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001 |
教育学 |
教育学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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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003 |
车辆工程 |
车辆工程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
004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控制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
005 |
建筑学及土木工程 |
建筑学及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006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
007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
008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 |
2 |
|
009 |
艺术设计 |
|
博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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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
生物化工 |
博士 |
1 |
副高级以上 |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
三、 相关待遇
1、列全民事业编制,落实国家财政工资,并享有档案工资30%的技术补贴。
2、学院将为有项目、带课题的博士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2-5名硕士研究生及其他助手,提供足够的配套资金。
3、市提供5万元安家费。学院免费提供11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享有居住权)及5万元生活补助。若购买住房学院提供15万元安家费。
4、妥善解决博士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博士配偶原在事业单位工作,学院将协调有关部门将博士配偶安排到寿光市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配偶在企业工作,学院将帮助安置在专业对口的寿光城区相关企业或安排在学院校办企业工作。
5、优先安排外出参加国内外业务培训、学术交流,优先推荐参加国内省内各种学术组织;
6、相关待遇亦可面议,以最终协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