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社厅 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凡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等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需要进行职称过渡。具体通知及相关文件见附件3。符合过渡人员名单见附件4(名单若有遗漏或其他情况,请及时联系组织人事处,相互转告)。
然后填写《附件1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登记表》和《附件2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人员情况一览表》,填写时可以参照附件4中的信息。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后,打印纸质版,各1份,同时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邮箱:wkyzhicheng@126.com中。
上述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送到办公楼203室丁勇处(4月10日上午有课,请不要来送材料)。
例如:假若本人现在是: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5级,则过度后填写:高级讲师 专业技术5级;假若本人现在是:一级教师 专业技术7级,则过度后填写:讲师 专业技术7级。
正高级教师 对应 正高级讲师
高级教师 对应 高级讲师
一级教师 对应 讲师
二级教师 对应 助理讲师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